社会组织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013年12月03日03:59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李泽伟)今后,本市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将承担更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任务,到2015年,本市将培训建立一支救助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市民政局昨天下发《关于推进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提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让救助活动更加社会化和专业化。

  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主动寻找流浪人员

  《意见》提出要让救助流浪人员工作更专业,政府部门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合作,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具体项目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街面救助发现、机构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跨省救助、长期滞留人员安置等。

  社会组织将到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较集中的区域,运用专业工作方法寻找和发现救助对象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市民政局将建立评估制度,直接或委托专业评审机构对这些社会组织的方式、能力、水平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公布。

  福利机构托管流浪人员将招标

  以往受到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有些人长期滞留在福利院等托管机构。今后,政府部门在选择对滞留人员的托管机构时,将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明确服务项目目标、标准、内容与评估监督方式,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更好的福利、医疗机构作为托管单位。

  本市将对外出流浪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进行疏导、帮扶,采取定期走访、心理辅导、社工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2015年建立起专业社会救助队伍

  市民政局将加强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在救助管理机构内将设立专业社工服务岗位,到2015年建立一支救助管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其他生活无着人员。《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寒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原标题:社会组织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编辑:S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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